4月25日,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,拟按季节进行峰平谷时段调整。
根据文件,拟将3~11月的午间时段设置为谷电时段。其中,11:30—12:00为低谷时段,12:00—14:00为深谷时段。
全年高峰、平段、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.6:1:0.4,而深谷浮动比例由原较平段电价下浮60%扩大到70%。
此外,在3-11月常态化设置午间深谷时段的基础上,继续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:春节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、国庆节(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)12:00-14:00为深谷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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