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7日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.5GW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,招标范围为光伏组件生产及供货,包括连接件、备品备件、专用工具、易耗品的供应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、设备运输、安装指导、调试,技术培训、售后服务等,具体数量依甲方要求的实际到货为准。项目要求分批供货,500MW为一批次,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。
详情如下: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.5G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.5G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招标人为马尚智能投资(海南)有限公司,招标代理机构为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。
一、项目概况、招标范围
1、项目名称: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.5G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
2、项目地址:新疆
3、招标范围:光伏组件生产及供货,包括连接件、备品备件、专用工具、易耗品的供应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、设备运输、安装指导、调试,技术培训、售后服务等,具体数量依甲方要求的实际到货为准。
4、交货时间:分批供货,500MW为一批次,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,满足现场生产需求。
5、交货地点: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。
6、质量要求:合格,符合国家、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,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、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
1.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,必须是中国境内/外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。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、职业健康安全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企业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、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。
1.2 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1.3 投标人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至少具有近三年内(2021年至今)同类设备在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上良好运行的经验,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设备质量问题(提供合同协议书)。
2、信誉要求
2.1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,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,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(提供承诺书)。
2.2投标人需提供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.cn)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,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。
2.3投标人不存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禁止投标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。
三、招标文件获取
3.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2025年04月28日至 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:00至12:00,14:0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3.2获取方式:邮箱获取,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本扫描件发送至mygczx01@126.com(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:项目名称+投标人名称+联系人及联系方式)。
3.3招标文件售价:500元/套,售后不退。
四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4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:2025年05月20日9时30分。
4.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(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20楼C区)。
4.3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不全的将被拒绝接收。
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
本次公告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上发布,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本次招标不保证全部容量项目均能实施,按照招标人建设单体项目分批执行该招标结果,按实际供货据实结算。
七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马尚智能投资(海南)有限公司
地 址: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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