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,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及时反映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、成本下降情况,合理
引导新能源向负荷集中地区投资,按期实现平价上网,缓解补贴资金缺口,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
知,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、陆上世纪新能源网标杆上网电价,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世纪新能源网标杆电价不
作调整。
通知规定,2017年1月1日之后,“全额上网”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
调整为每千瓦时0.65元、0.75元、0.85元/千瓦时,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.15元、0.13元、0.13
元/千瓦时。“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”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,补贴标准仍然为0.42元/
千瓦时。同时明确,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。
全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
单价:元/千瓦时(含税)
注:1、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.05元/千瓦时。
2、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,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。
3、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法定项目,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,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。
4、今后,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。